对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交财贸类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4.2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肖言代表:

您在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工交财贸类20号《关于做好加大全国重点镇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感谢您对重点镇建设的关心和关注。

2014年7月,我州九运街镇、滋泥泉子镇等13个镇被国家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建村[2014]107号)指出“全国重点镇是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重点和龙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提高质量、节约用地、体现特色等要求,在政策、土地及项目安排上对全国重点镇建设发展予以扶持。有关部委将研究制定加强全国重点镇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全国重点镇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和支持全国重点镇建设发展。”2014年以来,国家、自治区相关部门未按照“通知”精神制定出台全国重点镇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但我们通过项目申报、政策倾斜支持重点镇建设和发展。

一、“十三五”重点镇建设成果

“十三五”以来,我州高度重视重点镇建设发展,积极争取各级补助资金支持重点镇建设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州共争取涉及13个全国重点镇中央预算内、自治区预算内资金(以下简称“上级资金”)项目57个,总投资83511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资金37764万元,主要分布在农林水牧、城镇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基层组织政权等领域。其中:木垒县(木垒县镇、西吉尔镇)27个,总投资42903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4410万元;奇台县(老奇台镇、半截沟镇)7个,总投资4839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086万元;吉木萨尔县(北庭镇、三台镇)6个,总投资1874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734万元;阜康市(九运街镇、滋泥泉子镇)1个,总投资18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60万元;昌吉市(六工镇、大西渠镇)10个,总投资772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154万元;呼图壁县(大丰镇)1个,总投资5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0万元;玛纳斯县(乐土驿镇、六户地镇)5个,总投资905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170万元。通过项目建设,重点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在重点镇建设的带动下,全州小城镇竞相发展,整体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日趋提升,引领带动全州小城镇和乡村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

二、“十四五”重点镇建设政策措施

一是2021年已上报自治区拟申请涉及全国重点镇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64个,总投资132422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98366万元;已储备“十四五”拟申请涉及全国重点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178个,总投资1024605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539016万元。

二是在区、州村镇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中将重点镇建设和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强化引导,科学推动小城镇建设。

三是为政策向全国重点镇倾斜,西吉尔镇等5个重点镇列入自治区环境整治示范镇(共7个)进行重点培育,滋泥泉子等5个重点镇列为自治州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示范乡镇(共15个)重点打造。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一方面做好全国重点镇建设指导服务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向上争取项目工作,加大对全国重点镇建设投入力度,从而不断提升小城镇公共服务功能,不断壮大镇域经济,带动周边乡镇和基层社区发展,形成以大带小、同步发展的合理格局。同时,加大全国重点镇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储备力度,形成开工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助推我州城乡一体化建设再提速。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422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张建、俞风春 电话:2321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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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交财贸类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4-22 17:01:2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肖言代表:

您在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工交财贸类20号《关于做好加大全国重点镇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感谢您对重点镇建设的关心和关注。

2014年7月,我州九运街镇、滋泥泉子镇等13个镇被国家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建村[2014]107号)指出“全国重点镇是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重点和龙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提高质量、节约用地、体现特色等要求,在政策、土地及项目安排上对全国重点镇建设发展予以扶持。有关部委将研究制定加强全国重点镇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全国重点镇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和支持全国重点镇建设发展。”2014年以来,国家、自治区相关部门未按照“通知”精神制定出台全国重点镇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但我们通过项目申报、政策倾斜支持重点镇建设和发展。

一、“十三五”重点镇建设成果

“十三五”以来,我州高度重视重点镇建设发展,积极争取各级补助资金支持重点镇建设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州共争取涉及13个全国重点镇中央预算内、自治区预算内资金(以下简称“上级资金”)项目57个,总投资83511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资金37764万元,主要分布在农林水牧、城镇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基层组织政权等领域。其中:木垒县(木垒县镇、西吉尔镇)27个,总投资42903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4410万元;奇台县(老奇台镇、半截沟镇)7个,总投资4839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086万元;吉木萨尔县(北庭镇、三台镇)6个,总投资1874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734万元;阜康市(九运街镇、滋泥泉子镇)1个,总投资18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60万元;昌吉市(六工镇、大西渠镇)10个,总投资772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3154万元;呼图壁县(大丰镇)1个,总投资5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0万元;玛纳斯县(乐土驿镇、六户地镇)5个,总投资9055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170万元。通过项目建设,重点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在重点镇建设的带动下,全州小城镇竞相发展,整体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日趋提升,引领带动全州小城镇和乡村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

二、“十四五”重点镇建设政策措施

一是2021年已上报自治区拟申请涉及全国重点镇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64个,总投资132422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98366万元;已储备“十四五”拟申请涉及全国重点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178个,总投资1024605万元,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539016万元。

二是在区、州村镇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中将重点镇建设和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强化引导,科学推动小城镇建设。

三是为政策向全国重点镇倾斜,西吉尔镇等5个重点镇列入自治区环境整治示范镇(共7个)进行重点培育,滋泥泉子等5个重点镇列为自治州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示范乡镇(共15个)重点打造。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一方面做好全国重点镇建设指导服务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向上争取项目工作,加大对全国重点镇建设投入力度,从而不断提升小城镇公共服务功能,不断壮大镇域经济,带动周边乡镇和基层社区发展,形成以大带小、同步发展的合理格局。同时,加大全国重点镇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储备力度,形成开工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助推我州城乡一体化建设再提速。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422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张建、俞风春 电话:2321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