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搭建、规范网约车的建议》(公交财贸类16号)已经收悉。经我局认真分析研究,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全面提升我州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全州各族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6〕165号)和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巩固和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新交运〔2019〕13号),经我局对全州出租汽车行业摸底及对国内和全疆各地、州相关政策出台情况进行调查,起草了《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一是加快巡游出租汽车车转型升级;二是规范网约车健康发展;三是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四是营造良好的出租汽车行业市场环境。该《实施细则》已经通过合法性审查,待疫情结束后提交州人民政府研究出台。
感谢您对昌吉州出租汽车服务行业的关心,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分管州领导签字:
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18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钱 鹏 电话:1775925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