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巴哈都拉·哈斯木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7号《关于政府将健康小区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政策
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中央补助资金可以用于支持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资金重点支持对老旧小区老化严重的供排水、供热、供电线路、小区道路、二次供水等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二、项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国家、区、州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10月我局组织各县市住建局,在充分征求小区居民、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州财政局、发改委向自治区申报了申请2020年中央补助资金的5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国家、自治区审核,最终确定了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的昌吉州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39个13892户。
三、健康小区情况
由于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已于2019年完成,无法将健康小区纳入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我局协调昌吉市将健康小区纳入给排水管网改造计划中,由清源水务投资150万元对小区的给排水管网进行改造,目前改造项目已开工,预计7月30日竣工。后期我局将指导昌吉市做好健康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工作,完善设计方案,申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行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