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尔、吾尔阿力别克·温哈尔等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农林水牧类第26号《关于推进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情况
我州辖70个乡镇、444个行政村(2019年以前472个)。为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自治区住建厅提出的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目标的要求,2015年我州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编制了《昌吉州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提出每年完成20%的乡镇、行政村垃圾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同时,每年聘请专家对县市及乡镇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管理水平。2015-2019年,全州共投资2.68亿元(自治区补助资金2242万元、自治州补助资金1486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5年间99%的乡镇、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了治理,行政村垃圾收集基本实现全覆盖,各行政村按照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的“五有标准”配备了各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其中建设中转站11座、配置转运车辆361车辆、垃圾收运车辆139辆、垃圾收集设施12486个,为农村垃圾及时清运提供了保障,323个行政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占全州行政村的68%。全州共配备保洁员1731人,其中专职保洁员996人,13个乡镇建立了环境卫生服务机构,积极探索农户付费机制,试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社会化运营管护服务的村庄137个,占全州行政村的29%,全州70个乡镇472个行政村垃圾收集基本实现全覆盖。
呼图壁县辖7个乡镇、53个行政村,自2015年生活垃圾治理开展以来,每年按20%行政村的比例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截止2019年53个行政村已全部开展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其中雀尔沟镇景化社区2019年被列入州级乡村振兴州级示范村进行打造。呼图壁县于2015年、2016年分别获得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专项补助资金130万元、136万元,2015年、2019年分别获得州级补助资金110万元、42万元,总计获得区、州补助资金41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等设施设备和新建垃圾中转站。
二、近期工作进展情况
(一)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我局于2020年1月拟定了《2020年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4月对照自治区2020年4月1日印发的《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项目建设标准》(新建标005-2020)及代表们提出的制定全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和行之有效的长期行动计划的建议,对专项行动方案做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2020年对全州100%的乡镇、行政村(即:70个乡镇、47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进行巩固提升,实现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其中80%以上行政村(即:378个)达到生活垃圾治理“五有”标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的要求,选定30个行政村(市5个,县4个)开展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试点的工作目标。同时,要求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回头看”,再次排查所辖区域是否出现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二)申请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根据代表们提出的将垃圾处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逐年加大投入力度的建议,我局拟定了2020年自治州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州级财政补助计划,拟申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州级财政专项资金300万元,为30个垃圾分类试点行政村补助10万元/村,共计300万元,方案经局领导多次讨论审核修改后现已将方案报州人居办。
(三)确定示范点,分解目标任务。《2020年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印发各县市,确定了2020年昌吉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目标示范点名单,将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各县市依据方案开展工作。其中呼图壁县2020年计划在4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对雀尔沟镇景化社区、南山牧村等4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巩固提升,现各县市正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针对短板和弱项,积极申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和工作台账,定期督导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县市加快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抓好重点任务。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回头看”,再次排查所辖区域是否出现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同时巩固整治成效,切实防止反弹。对排查出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按照一处一策要求,加大整治力度。
三是加大管护力度。积极筹措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逐步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运营。进一步分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管护责任主体,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规范、健康、有序推进。
四是积极探索农村垃圾治理有偿收费。农村生活垃圾运营费短缺,清运不及时,垃圾乱堆、乱倒现象长期以来是垃圾治理工作的难题,经过治理后的村庄由于后期维护不到位又出现反弹,波动性大,整治成果保持不够。为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我局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偿收费办法,经与上级部门及发改委对接,目前上级部门无相关标准,据初步了解,目前地州实施有偿收费均按村民自制,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确定收取标准,通过村民大会表决通过后,列入《村规民约》执行。下一步我局还将进一步与发改委做好相关内容的对接,进一步明确有偿服务相关办法。
五是分阶段抓好工作落实。指导县市5月30日前完成巩固提升村原有收运处置设施、运营管理能力升级改造的具体内容制定工作,完成分类试点村分类收集设施清单的制定工作,6月30日前分类试点村完成分类收集设施配置工作,8月30日前完成巩固提升村相应具体内容的升级改造,9月30日基本完成已列入建设计划项目的项目施工建设并投入使用,10月30日按照当年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的垃圾治理工作已有序开展,全覆盖继续巩固提升的乡村、行政村垃圾处理正常运营并得到明显优化改善,11月30日前按照当年工作目标任务,对各县市垃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通过近几年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我州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一定的治理,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及广大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的主管部门,我们将围绕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落实工作,通过加强指导、加大投入、广泛宣传等方式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在工作中我们会针对代表们提出的生活垃圾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监督指导,我们将引导和鼓励县市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通过源头分类、集中处理、探讨市场化、宣传教育等好的治理办法进行宣传,特别是源头分类的方法,即可减少运输成本,又可以提高废品循环利用率。确保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更好的促进我州美丽新农村持续发展,为广大老百姓生活提供保障。
以上答复请你们审议,如有不妥之处,我们将继续与你们及相关部门衔接。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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