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永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城市流浪狗的建议》(第7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整治城市流浪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关于治理城市流浪狗问题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狗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带给人类许多欢乐,可有一些不负责任的人养狗不能善始善终,将狗遗弃,造成流浪狗成群无人管理,发生伤人事件;随地便溺,污染环境卫生,加之流浪狗因生存环境恶劣,携带寄生虫、细菌等,成为传播疾病的隐患,清理整治流浪狗刻不容缓。
2020年4月22日,昌吉州人民政府公布了《昌吉回族自治州养犬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州养犬管理工作“有法可治”。《办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对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人诊治的管理,狂犬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狂犬疫苗属二类疫苗,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目前,昌吉州各县市共设有狂犬疫苗接种点17个,为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狂犬疫苗短缺问题,州卫生健康委重点采取了以下两方面的处置措施。一是要求各县市疾控中心及时清点狂犬疫苗库存,根据疫苗接种量合理估算需求量,及时与疫苗厂家联系,保证狂犬疫苗供应。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健康日等宣传狂犬病、包虫病防治知识及被犬类咬伤后的应急处理措施。同时,向社会积极公布全州17个狂犬疫苗接种点信息及咨询电话,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对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对校园青少年学生“犬类传染病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建议,我们将主动对接州教育局,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深入校园,借助“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开展健康宣教,不断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倡导远离流浪狗,避免意外的发生。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州流浪狗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给予我们帮助和指导。
分管州领导签字: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
联系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田媛 电话:1351996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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