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建庭代表:
您提出的其他类3号《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和培训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自收到州人大代表郝建庭提出“关于加强人民陪审员管理和培训”的建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立即安排部署,并要求及时与州法院对接。3月1日州法院、州司法局联合组织召开专题联席会,研究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并邀请州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忠、州人大代表郝建庭。会上李忠副主任介绍了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流程和具体要求,郝建庭代表介绍了其提出建议的初衷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最后会议详细讨论了对代表建议的具体办理方案,我局党组书记刘中强对办理方案进一步提出了修改意见。
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
根据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流程和具体要求,结合代表提议初衷和欲解决的实际问题,州法院、州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对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办理部门和办理责任人,确定目标任务、主要举措、保障机制、办理时限。方案中,要求中院和各县市法院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人民陪审员的集中岗位培训,并督促抓好日常任职培训、上岗前培训。明确指出要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专业分类管理,尽量安排陪审员专业邻域对应的案件,利用陪审员的专业知识,及时理清其争议焦点,使当事人明理息诉。同时,要求各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当地司法局制定考核制度,对人民陪审员进行日常考核,并做好工作记录台账,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台账,年终有总结和表彰。
二、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州法院根据《2015-2019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2015—2019年全区法院教育培训规划》要求,制定了2019年培训计划,将人民陪审员纳入重要培训事项。计划于2019年6月和10月分两期对新任职人民陪审员进行为期4天的专业培训,着力提升新任职人民陪审员对《人民陪审员法》相关知识、民事审判技巧、刑事审判规律和特点、行政审判知识等相关领域的工作能力。
目前,全州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还未结束,各县市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现已进行到人大任命阶段,因此培训还未开展,预计6月下旬按期开展相关培训。
昌吉州司法局
2019年5月23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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