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工交财贸类15 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李红代表:

您提出的公交财贸类15号《关于加大对建筑开发商监督管理的建议批评意见》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住建行业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质量和质量行为的监督力度

目前全州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建筑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都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由县市(园区)住建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质量监督计划,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每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都制定下发《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对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指导各县市住建部门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二、按照国标要求,对建筑工程及工程材料、产品、设备 进行监督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昌吉州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都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监理,由工程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并由监理企业对进场的材料、产品和设备进行见证取样进行送检,以防出现质量问题

三、严把建筑开发商的“准入关”。核查开发商资质信誉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 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昌吉州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项目开发,均取得了房地产开发资质,同时在项目开工前,各县市(园区)住建部门都对施工项目的开工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从人员配备到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从施工图纸的审查到各种施工方案的制定等都进行审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得进行开工。符合开工条件后,才能进行开工建设,并且在施工工程中还将对其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监管

四、对于有不良记录的建筑开发商应取消在昌吉范围内开发楼盘的资格

目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制定了《昌吉州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下一步将印发各县市进行落实,届时将建立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档案对不讲诚信的房地产企业列入“黑名单”,建立守信企业激励、失信企业惩戒和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保持昌吉州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昌吉州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我们的工作关心与支持。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5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展选电话:235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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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工交财贸类15 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5-15 17:36:2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李红代表:

您提出的公交财贸类15号《关于加大对建筑开发商监督管理的建议批评意见》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住建行业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质量和质量行为的监督力度

目前全州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建筑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都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由县市(园区)住建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质量监督计划,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每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都制定下发《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对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指导各县市住建部门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二、按照国标要求,对建筑工程及工程材料、产品、设备 进行监督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昌吉州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都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监理,由工程监理单位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并由监理企业对进场的材料、产品和设备进行见证取样进行送检,以防出现质量问题

三、严把建筑开发商的“准入关”。核查开发商资质信誉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 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

昌吉州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项目开发,均取得了房地产开发资质,同时在项目开工前,各县市(园区)住建部门都对施工项目的开工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从人员配备到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从施工图纸的审查到各种施工方案的制定等都进行审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得进行开工。符合开工条件后,才能进行开工建设,并且在施工工程中还将对其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监管

四、对于有不良记录的建筑开发商应取消在昌吉范围内开发楼盘的资格

目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制定了《昌吉州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下一步将印发各县市进行落实,届时将建立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档案对不讲诚信的房地产企业列入“黑名单”,建立守信企业激励、失信企业惩戒和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保持昌吉州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昌吉州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给予我们的工作关心与支持。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5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展选电话:2355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