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工交财贸类 第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马秀莲人大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第23号《关于要求修建乡村垃圾填埋场及中转站项目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情况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昌吉州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决策部署,以村庄建设规划为引领,以农房建设促设施配套,加快推进农村绿化、美化、亮化、洁化建设,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全州70个乡镇、472个行政村,昌吉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自2015年实施以来,按照《昌吉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年)》已安排了80%的乡镇和行政村进行了专项治理,2015-2018年全州57个乡镇381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基本治理。但治理后的乡镇、村依然存在治理不彻底、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未达到治理标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攻方向,直接影响整治效果,必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

2019年,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昌州党办发[2018]75号)和《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好乡村振兴第一场硬仗的意见》,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治理工作,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着力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我州制定了《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目前已印发各县市执行。方案中明确了2019年继续完成20%乡镇、行政村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同时,对已整治过的57个乡镇381个行政村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提升,达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的“五有”标准的目标,2020年全州100%的乡镇和行政村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治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逐步推开,完善环卫保洁队伍建设,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收运、处理长效机制稳步建立,农村垃圾治理水平大幅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现全覆盖其中:吉木萨尔县2019年计划对1个乡镇、11个行政村实施生活垃圾治理整治工作,对8个乡镇、47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治理进行提升巩固。

三、多种模式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根据《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县市创新完善治理模式,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能够覆盖的地方,可按照“户减量、村收、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模式统筹处理对于距离城镇垃圾处理场20公里范围内的乡镇村庄应将农村生活垃圾统一运至既有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对于距离城镇垃圾处理场20-50公里范围内的乡镇、村庄,通过垃圾中转站简易分类后统一运至城镇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对于距离城镇垃圾处理厂50公里以外的乡镇村庄,可以采用减量、村收集、乡镇处理模式,少数偏远村庄采取“户集、村收、就近处理”分散治理模式。

根据您提出的修建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场中转站的建议,我局与吉木萨尔县住建局进行了沟通,吉木萨尔县住建局前期对建垃圾中转站的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因建垃圾中转站涉及环保问题,同时会造成重复运输清理等问题,因此,计划通过购置大型压缩车的方式解决距离较远的乡镇、村的生活垃圾转运问题。吉木萨尔县每年由县财政拨付193万元,用于9个乡镇的生活垃圾运转经费,全部通过压缩车转运的方式,运送到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形成乡镇、村生活垃圾清运常态化管理。

吉木萨尔县住建局根据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了《吉木萨尔县2019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垃圾收集、转运设备的配置工作,其中:大有镇、老台乡、新地乡、二工镇、泉子街镇各配备一辆大型垃圾压缩车(约需306万元),9个乡镇增配垃圾船箱620个(约需279万元),配备240升垃圾桶770个(需资金38.5万元)。对8个乡镇车辆驾驶员工资、垃圾清运费进行补贴(每个乡镇平均按24万计,共需193万元/年),合计816.5万元。同时,吉木萨尔县通过全面排查、摸清陈年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集中力量在2019年6月底前,9个乡镇58个行政村全面开展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彻底清理积存的生活垃圾并进行规范处理,建立日常维护机制,巩固集中治理成果。

通过近几年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我州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一定的治理,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及广大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的主管部门,我们将围绕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落实工作,通过加强指导、加大投入、广泛宣传等方式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在工作中我们会将您提出的生活垃圾治理中存在的简易填埋和长期裸露的垃圾堆的问题加强监督指导,我们将引导和鼓励县市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通过源头分类、集中处理、探讨市场化、宣传教育等好的治理办法进行宣传,特别是源头分类的方法,即可减少运输成本,又可以提高废品循环利用率。确保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更好的促进我州美丽新农村持续发展,为广大老百姓生活提供保障。

以上答复请您审议,如有不妥之处,我们将继续与您及相关部门衔接。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琦、俞风春 电话:2359823、233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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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工交财贸类 第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5-15 17:37:5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马秀莲人大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第23号《关于要求修建乡村垃圾填埋场及中转站项目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情况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昌吉州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决策部署,以村庄建设规划为引领,以农房建设促设施配套,加快推进农村绿化、美化、亮化、洁化建设,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全州70个乡镇、472个行政村,昌吉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自2015年实施以来,按照《昌吉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年)》已安排了80%的乡镇和行政村进行了专项治理,2015-2018年全州57个乡镇381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基本治理。但治理后的乡镇、村依然存在治理不彻底、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未达到治理标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攻方向,直接影响整治效果,必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

2019年,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昌州党办发[2018]75号)和《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好乡村振兴第一场硬仗的意见》,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治理工作,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着力构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我州制定了《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目前已印发各县市执行。方案中明确了2019年继续完成20%乡镇、行政村的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同时,对已整治过的57个乡镇381个行政村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提升,达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的“五有”标准的目标,2020年全州100%的乡镇和行政村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治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逐步推开,完善环卫保洁队伍建设,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收运、处理长效机制稳步建立,农村垃圾治理水平大幅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现全覆盖其中:吉木萨尔县2019年计划对1个乡镇、11个行政村实施生活垃圾治理整治工作,对8个乡镇、47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治理进行提升巩固。

三、多种模式治理农村生活垃圾

根据《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县市创新完善治理模式,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能够覆盖的地方,可按照“户减量、村收、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模式统筹处理对于距离城镇垃圾处理场20公里范围内的乡镇村庄应将农村生活垃圾统一运至既有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对于距离城镇垃圾处理场20-50公里范围内的乡镇、村庄,通过垃圾中转站简易分类后统一运至城镇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对于距离城镇垃圾处理厂50公里以外的乡镇村庄,可以采用减量、村收集、乡镇处理模式,少数偏远村庄采取“户集、村收、就近处理”分散治理模式。

根据您提出的修建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场中转站的建议,我局与吉木萨尔县住建局进行了沟通,吉木萨尔县住建局前期对建垃圾中转站的方案进行研究讨论,因建垃圾中转站涉及环保问题,同时会造成重复运输清理等问题,因此,计划通过购置大型压缩车的方式解决距离较远的乡镇、村的生活垃圾转运问题。吉木萨尔县每年由县财政拨付193万元,用于9个乡镇的生活垃圾运转经费,全部通过压缩车转运的方式,运送到县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形成乡镇、村生活垃圾清运常态化管理。

吉木萨尔县住建局根据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了《吉木萨尔县2019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垃圾收集、转运设备的配置工作,其中:大有镇、老台乡、新地乡、二工镇、泉子街镇各配备一辆大型垃圾压缩车(约需306万元),9个乡镇增配垃圾船箱620个(约需279万元),配备240升垃圾桶770个(需资金38.5万元)。对8个乡镇车辆驾驶员工资、垃圾清运费进行补贴(每个乡镇平均按24万计,共需193万元/年),合计816.5万元。同时,吉木萨尔县通过全面排查、摸清陈年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集中力量在2019年6月底前,9个乡镇58个行政村全面开展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行动,彻底清理积存的生活垃圾并进行规范处理,建立日常维护机制,巩固集中治理成果。

通过近几年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我州农村生活垃圾得到了一定的治理,但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及广大老百姓的生产生活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的主管部门,我们将围绕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好《昌吉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落实工作,通过加强指导、加大投入、广泛宣传等方式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在工作中我们会将您提出的生活垃圾治理中存在的简易填埋和长期裸露的垃圾堆的问题加强监督指导,我们将引导和鼓励县市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学习借鉴先进经验,通过源头分类、集中处理、探讨市场化、宣传教育等好的治理办法进行宣传,特别是源头分类的方法,即可减少运输成本,又可以提高废品循环利用率。确保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更好的促进我州美丽新农村持续发展,为广大老百姓生活提供保障。

以上答复请您审议,如有不妥之处,我们将继续与您及相关部门衔接。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琦、俞风春 电话:2359823、2338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