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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州人社案字[2019] 1号 签发人:俞忠山
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工交财贸类6号建议的答复
吾尔阿力别克·温哈尔代表(委员):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6号《关于加大农村青年创业扶持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昌吉州全面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工程,通过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等措施,不断加大农村青年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全力助推农村青年创业发展。
一、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将农村创业青年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范围,给予支持。自2019年起,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原最高10万元,调整至15万元,并给予两年全额财政贴息,进一步减轻农村创业青年的创业压力。近期,我州将结合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修订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使用办法,确保优惠政策落地生效,使劳动者享受到更多改革成果和政策红利。
二、优惠政策精准助力创业。面向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农村青年,结合创业项目和市场需求,及时提供免费创业和技能培训,并给予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对入住我州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的农村创业青年,在3年内给予房租补贴和水电费减免;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贫困家庭劳动力从事小微创业的,给予最高5000元的就业援助金,积极助推农村青年创业进程。
三、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对农村青年创办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3年期社会保险补贴;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申报成为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组织在校应届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在1年见习期内,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对创办企业和劳务合作组织,吸纳少数民族劳动者就业的,给予最高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有效降低农村创业青年用工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2019年,我州将持续优化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不断加大对农村青年的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创业增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我们的工作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欢迎您的监督。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