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工交财贸类第17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4.1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杨建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临街商业停车场(停车位)规范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工交财贸类第17号)议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临街商铺停车场与住宅小区停车场实现资源共享问题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机动车辆停放占用住宅小区内的公共道路、公共场地的,可以向车主收取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并确定场地占用费标准及收入的用途等。未成立业主大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的普通住宅小区场地占用费由市(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

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收费〔2007〕1357号)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并利用非公共区域内资源(地面道路、地下工程、地上建筑)建设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设施,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服务收费,由经营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首先应由住建部门确定小区内外停车场产权归属,如住宅小区和临街商铺停车场属于小区配套设施,所有权应当归全体业主共有,收费标准及用途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可以实现小区内外资源共享。如果临街商铺停车场是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并利用非公共区域内资源(地面道路、地下工程、地上建筑)建设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设施,由经营者根据建设成本、供求关系等自行定价。鉴于住宅小区停车场与临街商铺停车场在产权归属、投资主体、收费主体上存在较大差异,暂时无法实现系统共享、停车资源共用。

二、关于给予临街商铺停车场审批收费许可证问题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要求,2016年以后,全国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实行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价格主管部门不再核发收费许可证。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经营企业按管理权限到所在地发改委

办理收费标准核定,并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在新疆收费管理

信息网进行公示。其他各类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需到价格部门办理停车收费相关手续。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9日

网站支持IPv6
当前页面: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大建议
关于对自治州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工交财贸类第17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4-19 16:18:2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杨建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临街商业停车场(停车位)规范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工交财贸类第17号)议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临街商铺停车场与住宅小区停车场实现资源共享问题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住、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机动车辆停放占用住宅小区内的公共道路、公共场地的,可以向车主收取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由业主大会决定是否收取并确定场地占用费标准及收入的用途等。未成立业主大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的普通住宅小区场地占用费由市(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

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新发改收费〔2007〕1357号)第二章第七条第一款“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并利用非公共区域内资源(地面道路、地下工程、地上建筑)建设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设施,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服务收费,由经营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首先应由住建部门确定小区内外停车场产权归属,如住宅小区和临街商铺停车场属于小区配套设施,所有权应当归全体业主共有,收费标准及用途由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可以实现小区内外资源共享。如果临街商铺停车场是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并利用非公共区域内资源(地面道路、地下工程、地上建筑)建设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设施,由经营者根据建设成本、供求关系等自行定价。鉴于住宅小区停车场与临街商铺停车场在产权归属、投资主体、收费主体上存在较大差异,暂时无法实现系统共享、停车资源共用。

二、关于给予临街商铺停车场审批收费许可证问题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要求,2016年以后,全国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实行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价格主管部门不再核发收费许可证。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停车场经营企业按管理权限到所在地发改委

办理收费标准核定,并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在新疆收费管理

信息网进行公示。其他各类停车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需到价格部门办理停车收费相关手续。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