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工信局关于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1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州人大:

按照州人大《关于交办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通知》(昌州人常发[2019]2号)和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9]13号)要求,我局共承办自治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共8件,其中:人大代表议案1件,建议7件。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了人大议案、建议办理意见征求座谈会,邀请州人大财经委员会领导、我局牵头办理建议的人大代表及相关配合单位参加,由我局何文局长亲自与人大领导、人大代表和配合单位领导沟通,并听取我局相关承办科室负责人对提案办理的建议,对每一件议案、建议都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办理方向,对议案、建议进行了交办,确定了办理科室及责任人,会后亲自安排,形成我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抓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我局为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何文

副组长:魏中华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加强落实,做好议案、建议办理的协调和落实工作,对每一件议案、建议和提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责任人,做到及时回复,按时办结。

二、改进方法,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责任科室及责任人,一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代表所提建议的目的和要求,找准问题的症结,切实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二要进一步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规范办理程序,对议案、建议提出的建议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和邀请代表调研等方式,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争对性和实效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要对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主办的议案、建议主要领导要召集承办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代表委员的主要诉求相互协商,共同办理,共同解决问题,形成统一的答复函,共同面见代表委员。四要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该解决并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不折不扣予以解决;对符合法律、政策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向代表、委员作出解释和说明;对目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要求形成书面情况说明,经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州领导审签并报州人大常委会同意后,由承办单位向代表、委员作出解释和说明;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各相关科室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办理并答复代表、委员;对一些政策性强、难度大或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先行当面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原因,取得谅解,再作正式复函。严禁层层转办或交由下属单位代办。

三、严格规范答复内容格式

各承办责任科室及责任人要按规定统一的格式出具答复函(见附件),内容要客观全面,解决意见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切实可行,文字精炼,语气谦和,函件规范统一,由主要领导签发,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电话,并附代表或委员反馈意见表,经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州领导签字后单位主要领导与代表、委员见面;代表、委员收到答复函后根据办理情况在代表反馈意见表上填写反馈意见并签名。议案、建议的办理结果要严格分类,并在答复函指定位置标明办理结果的类别(见附件),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为A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承诺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为B类;所提问题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需解释说明的为C类;所提问题因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或需要向上级反映或留作参考的为D类。反馈意见表要严格按照格式规范填写(见附件)。议案、建议办结后答复函和反馈意见表统一报送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同时,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办理结果,提升办理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落实程序和办理时限

认真按照《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监督办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昌州人常发〔2018〕7号),及时邀请州人大常委会对口工作机构研究讨论制定办理工作方案,议案办理方案要在15个工作日内形成;建议办理方案要在7个工作日内形成。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办理措施、完成时限及责任人和联络人,经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州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议案办理期间,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5日前要报送办理进展情况,10月10日前办结并报送办理结果;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要分别于5月10日、7月10日前办理完毕。议案、建议办理完毕后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办理情况总结。

州人大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联系人:张侃,联系电话:2342826,18699429080。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田涛,联系电话:2326770,13779256982,QQ群:187233682。

州工信局办公室联系人:潘宇君 联系电话:2338884,18997811189



                                              昌吉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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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工信局关于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 2019-03-13 12:15:2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州人大:

按照州人大《关于交办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通知》(昌州人常发[2019]2号)和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9]13号)要求,我局共承办自治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共8件,其中:人大代表议案1件,建议7件。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了人大议案、建议办理意见征求座谈会,邀请州人大财经委员会领导、我局牵头办理建议的人大代表及相关配合单位参加,由我局何文局长亲自与人大领导、人大代表和配合单位领导沟通,并听取我局相关承办科室负责人对提案办理的建议,对每一件议案、建议都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办理方向,对议案、建议进行了交办,确定了办理科室及责任人,会后亲自安排,形成我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抓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我局为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何文

副组长:魏中华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加强落实,做好议案、建议办理的协调和落实工作,对每一件议案、建议和提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具体责任人,做到及时回复,按时办结。

二、改进方法,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责任科室及责任人,一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代表所提建议的目的和要求,找准问题的症结,切实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二要进一步认真总结办理工作经验,规范办理程序,对议案、建议提出的建议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和邀请代表调研等方式,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争对性和实效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要对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主办的议案、建议主要领导要召集承办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代表委员的主要诉求相互协商,共同办理,共同解决问题,形成统一的答复函,共同面见代表委员。四要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该解决并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不折不扣予以解决;对符合法律、政策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向代表、委员作出解释和说明;对目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要求形成书面情况说明,经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州领导审签并报州人大常委会同意后,由承办单位向代表、委员作出解释和说明;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各相关科室要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办理并答复代表、委员;对一些政策性强、难度大或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先行当面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原因,取得谅解,再作正式复函。严禁层层转办或交由下属单位代办。

三、严格规范答复内容格式

各承办责任科室及责任人要按规定统一的格式出具答复函(见附件),内容要客观全面,解决意见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切实可行,文字精炼,语气谦和,函件规范统一,由主要领导签发,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电话,并附代表或委员反馈意见表,经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州领导签字后单位主要领导与代表、委员见面;代表、委员收到答复函后根据办理情况在代表反馈意见表上填写反馈意见并签名。议案、建议的办理结果要严格分类,并在答复函指定位置标明办理结果的类别(见附件),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为A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承诺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为B类;所提问题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需解释说明的为C类;所提问题因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或需要向上级反映或留作参考的为D类。反馈意见表要严格按照格式规范填写(见附件)。议案、建议办结后答复函和反馈意见表统一报送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同时,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办理结果,提升办理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落实程序和办理时限

认真按照《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监督办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昌州人常发〔2018〕7号),及时邀请州人大常委会对口工作机构研究讨论制定办理工作方案,议案办理方案要在15个工作日内形成;建议办理方案要在7个工作日内形成。方案要明确目标任务、办理措施、完成时限及责任人和联络人,经分管副秘书长、分管州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议案办理期间,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5日前要报送办理进展情况,10月10日前办结并报送办理结果;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要分别于5月10日、7月10日前办理完毕。议案、建议办理完毕后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报送办理情况总结。

州人大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联系人:张侃,联系电话:2342826,18699429080。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田涛,联系电话:2326770,13779256982,QQ群:187233682。

州工信局办公室联系人:潘宇君 联系电话:2338884,1899781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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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