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峰等10位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第13号公交财贸类《关于加快建设奇台(江布拉克)支线机场的议案》已经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奇台(江布拉克)支线机场项目,准确名称为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项目,该项目符合《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2025年),属于新增机场项目;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属于“十三五”期间开展前期工作的新增机场项目。项目场址位于奇台县城以北,距奇台县城直线距离约15.7公里,公路距离约16公里。飞行区等级为4C,建设一条2800米×45米的跑道,6000平方米的航站楼,7个(7C)机位的站坪,建设用地2961.35亩,项目总投资为67040万元。
据了解,近些年国内支线机场从前期审批到立项建设一般用时为5至8年。自2016年起,在自治州和相关部门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奇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积极跑办下,该机场项目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完成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2016年4月,由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编制完成《新建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选址报告》;
2016年5月23日,新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疆发展改革委关于审定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项目选址报告的请示》(新发改交通〔2016〕916号)恳请国家民航局对《选址报告》予以审核;
2016年9月5至7日,中国民航总局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建设项目选址报告》进行了评审;
2016年9月12日至14日,西部战区空军在乌鲁木齐组织专家召开了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空域协同会;
2016年11月24日,取得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空军《关于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场址认定事》;
2017年6月22日,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局关于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场址的批复》;
2017年11月6日至8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
2018年2月12日正式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部战区空军《关于新建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的协议》;
2018年3月2日取得《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关于<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意见的报告》。
截至目前,该项目选址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可以进入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由于该项目属于国家补助项目,因此在争取国家补助资金之前必须首先落实地方自筹资金。但是,当前影响该项目推进工作的主要因素为各级政府自筹资金困难的问题,无法出具资金承诺函。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陈全国书记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要讲话精神,实现2018年政府债务零增长的目标,全疆各级政府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各项工作安排,各级财政收支和政府融资平台受到严格管控,导致机场项目自筹资金无资金来源,州政府和奇台县政府无法出具资金承诺函。下一步我局会会同州发改委和州财政局,及时向区、州领导反馈项目存在问题,积极协助奇台县政府尽快解决机场项目州、县两级自筹资金的问题,使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另外,我局还将协助奇台县发改委,协调州相关单位,配合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为项目核准立项做好准备工作。
感谢您对昌吉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