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科教文卫类第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21 来源:昌吉州卫计委网站 浏览次数:

依里买等7位代表:

你们在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科教文卫类第4号《关于要求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方便群众就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疗对口支援是加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建设,提升整体服务能力,解决群准“看病难、看病贵”难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深化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建议州卫生医疗机构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坚持“观念、技术、管理”精准下沉原则,建立起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口支援工作格局,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明确年度和、长期目标任务,将对口支援时间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晋升中级职称必须在基层工作满1年;晋升副高职称必须在基层工作满2年;晋升高级职称必须在基层工作满3年。打造一批真正能够贴近基层服务群众,为农牧区居民就近提供优质、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队伍建议的答复。

为了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强化对口支援工作。一是2009年以来昌吉州实施了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每年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安排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及奇台县、木垒县县级医疗机构每年对口支援6所乡镇卫生院。2017年选派肾病、老年病、骨科、泌尿外科、消化、内分泌、妇产科等8个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18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蹲点帮扶,面对面带教指导帮助培训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为保证下派人员工作顺利开展,每年为每人补助2万元,共计36万元。项目实施以来,我们已累计下派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164名,累计补助资金共计312.8万元。

二是州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要晋升职称之前,必须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目前要求凡中级晋升副高职称的必须在基层工作1年以上,副高晋升正高职称的必须在基层工作半年以上。通过专业技术人员下派,支持帮助乡镇卫生院提高工作水平。

目前,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实质性阶段,随着医联体,医共体建设的积极落实,将会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这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有效方式。

二、关于打造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的本土医疗卫生队伍切实提村医待遇标准,并全面解决其养老保险缴纳问题,建议州财政将边远乡村医生30%的养老保险缴纳纳入预算,木垒70多名村医年解决养老统筹费240万元,使其无后顾之忧,建立由乡镇卫生院按相应配置标准统一招聘乡村医生的用人机制。乡村医生的工资报酬、培训、考核等均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以解决目前村卫生室人员断层及不规范执业等问题,确保队伍的稳定和网底功能的发挥建议的答复。

为夯实卫生网底,解决村医待遇低的现象,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州党委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快健康昌吉建设的实施意见》(昌州党办发[2017]92号)、2017年底州党委、政府又印发了《关于深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昌州党发[2017]13号),明确提出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中,对取得医师资格的村医,可以定向设岗,通过考试进入编制内,已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总量不足的问题。

2017年,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7]85号),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业务、药品、器械、财务、制度等进行统一管理。

针对乡村医生待遇和养老保障:

按照中央、自治区有关政策,目前乡村医生的收入结构为以一定数额的政策补助为基础,按照提供的医务服务数量和质量多劳多得,同时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纳入基层医改范围,由个人缴纳相关费用。根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意见》(新政办发〔2015〕159号)规定: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对取得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岗乡村医生,按灵活就业人员有关政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费用由乡村医生个人负担。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可以通过乡村医生个人补费的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自治州内的财政体制是州本级与县市分级管理、各负其责,为此,木垒县积极开展、落实了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纳入基层医改范围,不断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村卫生室经费实行定额补助,除按国家规定在公共卫生、基本药物经费中提取一定数额外,为乡村医生发放基础性工资每月800元、1200元,(2016年起,木垒县出台了《关于印发<木垒县发现使用培养引进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乡村医生在原有的基础上每月提高300元<其中,取得国家级职业医师双证的村医每月另行再增加1500元补助,其他具有执业医师证的村医每月另行增加1000元补助>)。

二是出台了《关于印发<木垒县发现 使用培养引进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工作年限和工作业绩,对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纳资金给予30%的补助,2017乡村医生养老缴费总额为34.89万元,木垒县财政按照30%比例安排了11.63万元补助。

三是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劳务费、基本药物补助等政策,由乡级卫生院按时支付资金,2017年每名村医享受基本药物补助为1-3万元、公共卫生服务费1000-3000元,每个村级医务室安排落实5000元运行补助经费。通过以上措施,乡村医生的收入有了一定提高,乡村医务服务质量水平得到提升,下一步,州财政、卫计委与木垒县相关部门将继续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待遇问题,全面落实好中央、自治区有关政策,并结合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及财力情况,积极推动乡村医生养老及待遇水平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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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科教文卫类第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8-06-21 17:00:34 来源:昌吉州卫计委网站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依里买等7位代表:

你们在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科教文卫类第4号《关于要求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方便群众就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疗对口支援是加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建设,提升整体服务能力,解决群准“看病难、看病贵”难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深化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建议州卫生医疗机构推进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坚持“观念、技术、管理”精准下沉原则,建立起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口支援工作格局,着力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明确年度和、长期目标任务,将对口支援时间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晋升中级职称必须在基层工作满1年;晋升副高职称必须在基层工作满2年;晋升高级职称必须在基层工作满3年。打造一批真正能够贴近基层服务群众,为农牧区居民就近提供优质、价廉、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队伍建议的答复。

为了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强化对口支援工作。一是2009年以来昌吉州实施了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每年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安排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及奇台县、木垒县县级医疗机构每年对口支援6所乡镇卫生院。2017年选派肾病、老年病、骨科、泌尿外科、消化、内分泌、妇产科等8个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18名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蹲点帮扶,面对面带教指导帮助培训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为保证下派人员工作顺利开展,每年为每人补助2万元,共计36万元。项目实施以来,我们已累计下派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164名,累计补助资金共计312.8万元。

二是州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人员要晋升职称之前,必须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目前要求凡中级晋升副高职称的必须在基层工作1年以上,副高晋升正高职称的必须在基层工作半年以上。通过专业技术人员下派,支持帮助乡镇卫生院提高工作水平。

目前,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实质性阶段,随着医联体,医共体建设的积极落实,将会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这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有效方式。

二、关于打造一支愿承担有能力可支撑的本土医疗卫生队伍切实提村医待遇标准,并全面解决其养老保险缴纳问题,建议州财政将边远乡村医生30%的养老保险缴纳纳入预算,木垒70多名村医年解决养老统筹费240万元,使其无后顾之忧,建立由乡镇卫生院按相应配置标准统一招聘乡村医生的用人机制。乡村医生的工资报酬、培训、考核等均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以解决目前村卫生室人员断层及不规范执业等问题,确保队伍的稳定和网底功能的发挥建议的答复。

为夯实卫生网底,解决村医待遇低的现象,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州党委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快健康昌吉建设的实施意见》(昌州党办发[2017]92号)、2017年底州党委、政府又印发了《关于深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昌州党发[2017]13号),明确提出在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中,对取得医师资格的村医,可以定向设岗,通过考试进入编制内,已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总量不足的问题。

2017年,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7]85号),要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业务、药品、器械、财务、制度等进行统一管理。

针对乡村医生待遇和养老保障:

按照中央、自治区有关政策,目前乡村医生的收入结构为以一定数额的政策补助为基础,按照提供的医务服务数量和质量多劳多得,同时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纳入基层医改范围,由个人缴纳相关费用。根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意见》(新政办发〔2015〕159号)规定: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对取得乡村医生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岗乡村医生,按灵活就业人员有关政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费用由乡村医生个人负担。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可以通过乡村医生个人补费的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自治州内的财政体制是州本级与县市分级管理、各负其责,为此,木垒县积极开展、落实了以下方面工作:一是将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纳入基层医改范围,不断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村卫生室经费实行定额补助,除按国家规定在公共卫生、基本药物经费中提取一定数额外,为乡村医生发放基础性工资每月800元、1200元,(2016年起,木垒县出台了《关于印发<木垒县发现使用培养引进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乡村医生在原有的基础上每月提高300元<其中,取得国家级职业医师双证的村医每月另行再增加1500元补助,其他具有执业医师证的村医每月另行增加1000元补助>)。

二是出台了《关于印发<木垒县发现 使用培养引进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工作年限和工作业绩,对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纳资金给予30%的补助,2017乡村医生养老缴费总额为34.89万元,木垒县财政按照30%比例安排了11.63万元补助。

三是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劳务费、基本药物补助等政策,由乡级卫生院按时支付资金,2017年每名村医享受基本药物补助为1-3万元、公共卫生服务费1000-3000元,每个村级医务室安排落实5000元运行补助经费。通过以上措施,乡村医生的收入有了一定提高,乡村医务服务质量水平得到提升,下一步,州财政、卫计委与木垒县相关部门将继续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待遇问题,全面落实好中央、自治区有关政策,并结合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及财力情况,积极推动乡村医生养老及待遇水平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