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斌代表:
您在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科教文卫类7号“关于对职业中专教育的几点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视。
根据2016年12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阜康技师学院的批复》(新政函[2016]350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已明确将阜康市高级技工学校更名为阜康技师学院,阜康技师学院建制级别、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保持不变;办学所需经费仍从原渠道解决;由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管理,委托阜康市人民政府代管。
我办已于2016年4月向自治区党委编办提交了《关于阜康市高级技工学校升格为副处级的请示》,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副处级以上机构审批需经自治区党委编办审批。
非常感谢您对自治州机构编制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5月3日
联系单位:州党委编办
联系人:李润祺 电话:232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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