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明、马卫忠等13位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对自治州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农林水牧类10号《关于完成40万亩农用地生态恢复工程的议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昌吉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按照“南护天山,北治沙漠,中建绿洲”的生态建设布局,加强资源保护,严守生态红线,加快国土绿化,增进绿色惠民,林业各项事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尤其是2016年自治州全面启动“两情两美一绿”行动以来,自治州上下以超常规的理念、举措、作风,全力推动林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面对我州北部多年无序开荒、打井,导致地下水位明显下降,生态植被退化严重,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剧的现实,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依托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在北部荒漠区开展农用地生态恢复行动,2017年完成农用地生态恢复40万亩。通过营造红柳、梭梭、沙棘等耐旱型生态林,进一步提高北部荒漠区域植被盖度,遏制沙化土地扩展,扭转沙进人退的局面,彻底改变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一、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农用地生态恢复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发〔2016〕176号)安排,2017年我州农用地生态恢复退耕还林任务40万亩。截至目前,全州已完成栽植26.2万亩,占任务65.5%。其中木垒县任务3万亩,完成1.6万亩;奇台县任务9万亩,完成5.6万亩;吉木萨尔县任务4万亩,完成1.8万亩;阜康市任务7万亩,完成4万亩;昌吉市任务5万亩,完成2.5万亩;呼图壁县任务4万亩,完成7.2万亩;玛纳斯县任务6万亩,完成2万亩;农业园区任务2万亩,完成1.5万亩。目前,剩余13.8万亩任务地块已全部落实,各县市、农业园区已同农户签订退耕还林合同,自育和调运的苗木储备充足,剩余任务在秋季造林期间全部完成。
二、主要措施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各负其责。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用地生态恢复工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恢复措施、项目任务、配套资金、灌水计划、后期管护、各部门职责等问题,并制定下发了《自治州农用地生态恢复方案》。今年年初,马雄成州长与各县(市)长签订了《农用地生态恢复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压实了责任。各县市、园区迅速成立了由县(市)长担任组长的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并根据县内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召开由乡镇、相关部门、农场大户参加的推进会,广泛宣传相关惠农政策。各级林业部门负责退耕还林项目争取、技术服务、苗木繁育、检查验收和综合协调等工作。国土部门负责在全州范围内逐县(市)、逐乡(镇)、逐村(组)扎实推进工程地块调整与落实。水利部门严格落实农用地生态恢复配水政策,确保造林成活见效并通过国家项目验收。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州县两级配套资金和国家退耕还林项目资金。全州上下、各部门迅速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农用地生态恢复退耕还林工作在各地全面展开。
2.广泛调查研究,政策优化配备。为确保工程“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不反弹”,充分调动工程实施主体积极性,州党委、政府广泛调研,不断优化惠民政策,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一是加大政府资金投入。退耕农户除享受国家1500元/亩的补助外,新增州级配套100元/亩、县级配套200元/亩,同时对“两费一金”(水资源费、水资源补偿费、土地租赁金)实行减免,退耕还林农户负担明显减轻。二是坚持适地适树原则。根据我州北部荒漠区水文及立地条件,原则上坚持在沙漠前沿必须栽植红柳、梭梭等荒漠耐旱型生态树种;在绿洲农区周边适度放宽政策,允许栽植沙棘、枸杞、沙枣等经济与生态兼用的树种,进一步调动了农户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积极性。三是优化配水政策。确定了五年用水指标(第一年200立方米/亩、第二年150立方米/亩、第三年100立方米/亩、第四年100立方米/亩、第五年100立方米/亩),切实提高新造林地苗木成活率,保证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3.创新工作机制,加快任务落实。木垒县积极协调土管部门将25度以上坡耕地调整为一般耕地,实施生态恢复退耕还林。奇台县将人工饲草料地安排生态恢复;积极鼓励农户在集中连片区域利用退耕还林工程发展枸杞产业。吉木萨尔县积极争取将储备耕地列为农用地生态恢复范围;利用退耕还林工程大力发展海棠果产业,引进建立中植海棠果加工企业,为退耕户解决后顾之忧。阜康市委、市政府鼓励农场主、私营企业主、退耕大户自行实施退耕,对不愿意实施退耕的农户,成立海通市政服务公司,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昌吉市制定农用地生态恢复方案,对甘漠公路以北区域集中连片实施生态恢复退耕还林。呼图壁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用地生态恢复工作,成立农投公司统一负责农用地生态恢复工作。玛纳斯县积极抓好秋季造林地块落实,目前已落实秋季造林面积4万亩,苗木储备充足。
4.做好服务督导,确保任务完成。充分发挥林业局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及时跟进掌握各阶段工作重点,确保任务圆满完成。一是为保证退耕还林项目任务顺利下达,州林业局会同州发改、国土、财政、畜牧四部门联合行文向自治区申报了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任务。二是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州林业局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根据我州农用地生态恢复造林实际,编制了《梭梭、红柳栽植技术要点》;三是为保证造林苗木足额供给,州林业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农业园区赴甘肃张掖、武威等地采购苗木,同时聘请专家在我州开展苗木自繁自育工作。四是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每月一督查”,及时掌握了解工程推进情况,对任务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负责人予以通报。
三、下一步工作
1.抓好地块落实。坚决落实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盯40万亩农用地生态恢复任务,抓好地块、业主落实工作,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2.抓好苗木储备。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认真抓好苗木自繁自育工作,同时积极联系州外苗源,拓宽苗木供给渠道,保证秋季造林苗木足额充盈。
3.抓好项目争取。积极跟进跑办,做好与自治区林业厅协调对接工作,确保剩余项目任务足额下达。
4.加强后期管护。对新造林地加强以灌水为重点的后期管护工作,明确管护责任,切实提高苗木成活率,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退得出、稳得住、不反弹,顺利通过国家核查验收。
农用地生态恢复是我州生态文明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对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今后,我们扎实开展农用地生态恢复工作,筑起北部荒漠绿色生态屏障,为加快“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努力让昌吉的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宜居,让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大的民生福祉普惠全州各族群众。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局
2017年7月11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林业局
联 系 人:赵刚 电话:0994-234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