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静代表:
您提出的科教文卫类第20号《关于加强采用会议销售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等其他产品监管工作(议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
一是加大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经营者的查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基层工商所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广告经营单位及时监督检查。
三是积极开展保健食品监测,要严格按照《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对辖区内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定期监测。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及时叫停,对相关的媒体要依法处理,将虚假违法广告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协同监管,加大广告行政指导力度
一是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的作用,定期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互通监管信息。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不断提高医疗、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效率,逐步建立医疗、保健食品广告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为群众创造一个诚信、便捷、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是综合运用建议、提示、约谈、告诫等手段,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醒、警告和纠正,强化事前预防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
三是要与街道社区建立联合机制,在检查中发现采用会议销售形式销售保健食品的经营者,及时提供线索,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联系单位:昌吉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科
联系人:李冬梅
联系电话:0994-2517345
昌吉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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