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等十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工交财贸类24号《关于将州直部门空闲办公场所划拨为街道社区办公用房和居民活动用房的议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发改投资〔2014〕2674号),州直机关办公用房总体缺1700平方米。目前,州党委办公楼、政府办公楼内办公空间狭小,特别是政府综合办公楼内13家单位近300人办公,按标准办公面积严重不足。近期正在研究调整方案,缓解办公面积紧张的情况。另外,州直党政机关需要临时设立的单位比较多,据统计,去年就增加了6处临时办公机构,占用近3000平方米办公面积。为了解决州直办公用房不足的现状,及时满足安排临时办公用房的需求,州直机关调整后的办公楼已全部纳入总体调配范围。
议案中所提的“原环保局办公楼”已调整给州工商联与煤炭瓦斯监控中心办公使用;“原人防办办公楼”已调整给昌吉统计调查队和州仲裁委员会;“原环境监测站”已调整给州政法委,现正在抗震加固;“科协”已调整给州安监局;“原文工团办公楼”已调整给州老干部局老干部活动中心,现正在进行抗震加固;“原司法局办公楼”调整为抗震加固临时过度办公场所,正在使用;“食药局办公楼”作为州直机关临时办公机构办公场所,正在抗震加固;“质监局办公楼”已调整给州政协、五个民主党派和州政府综合办公楼调出的个别单位;“武警边防支队原址”属于军产,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目前,经州领导批示,州残联申请1500平方米“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因房源紧张都无法解决。
综上,州直机关已无空闲办公场所,无法划拨给昌吉市街道社区使用,也请州人大代表和昌吉市体谅州直机关的难处。
昌吉回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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