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涛代表:
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农林水牧类第14号《关于解决榆树沟镇牧业村牧民与105团、呼图壁之间草场纠纷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自治区人民政府为了解决土地草场纠纷问题,成立了处理土地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应的各州(地)、县也成立了处理土地纠纷办公室。
您所反映的昌吉市与兵团土地使用权纠纷属于昌吉州与兵团之间的纠纷,依法处理纠纷的职权在纠纷双方的上级机关,也就是此纠纷应由自治区级机关处理。州畜牧兽医局虽然无权处理此纠纷,但州畜牧兽医局会积极把您所反映的问题向州处理土地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积极配合州处理土地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自治区处理土地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此问题。自治区处理此纠纷时,若需要我局参与调查分析,我们将参与调查分析,提供必要的参考意见。
您所反映的昌吉市榆树沟镇与呼图壁县石梯子乡草场(土地)纠纷属于本州内县(市)之间的纠纷问题,依法应由州处理土地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州畜牧兽医局会积极把您所反映的问题向州处理土地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积极配合州处理土地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分析,提供处理的参考意见。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请继续反映。
昌吉州畜牧兽医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