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明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工交财贸类40号《关于加快昌吉州旅游机制体制创新,推动旅游业大发展的议案》已收悉。根据州旅游局的行政职能,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昌吉州作为自治区旅游旅发委确定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创新区,在先行先试方面一直在努力。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创新区,我们州旅游局在旅游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州级层面
1、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成立自治州旅游发展委员会。3月份,自治州旅游发展委员会职能配置及机构设置方案已经州政府党组、州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州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式上报自治区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待批复。州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在拟定相应的“三定”方案。
2、创新完善旅游协会组织机构,健全旅游行业市场化管理和行业自律的长效机制。已完成对州旅游协会的改革工作。由政府购买服务,州旅游协会负责营销推广工作,并由协会委托、指导州旅游营销推广中心进行业务具体运作。计划今年适当时间召开协会工作大会,已完成协会会议涉及协会章程(修订)各项筹备工作。
3、创新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出台自治州旅游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试行)。由州旅游执法支队牵头,围绕加强旅游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履行旅游综合执法的协调和牵总职能,参照国内旅游综合执法成功经验,就开展旅游执执法、纠纷仲裁等,基本完成了开展旅游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的收集整理,综合执法运行程序及工作机制的建立等具体基础性工作,正在拟定《出台自治州旅游综合执法管理办法(试行)》。下一步在广泛征求州政府法制办、州公安、交通、工商、林业、质检、药监等委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后,作进一步完善后正式提交州政府研究。
4、启动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州,编制上报创建方案。围绕昌吉州“打造新疆旅游第一站,休闲度假首选地,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州”发展定位,促进旅游产业全链条再造、旅游服务全流程优化、基础设施全体系建设,加速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天山北麓黄金文化旅游产业带,构建全域全时全产业链“大旅游”格局的要求,年初对2017年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中。同时,高标准编制《昌吉州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全域旅游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正在编制中,进一步明确全域旅游发展战略、空间布局、产品形态和实施的步骤、保障措施。在全域旅游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将制定出台《昌吉州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州”实施意见》。
5、建立出台民宿旅游消防安全、治安管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标准体系。已就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并依据自治区乡村旅游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结合昌吉州实际正在拟定管理标准。
6、积极向自治区旅发委申报北庭故城创建自治区级研学旅游基地,这也是自治区首个申报研学旅游基地的地主州。
二、县级层面
1、推进木垒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改革,实行民宿旅游备案制度,构建旅游服务管理标准化体系。由局规划法制科牵头,其它业务科室配合,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2、在木垒县开展旅游全产业统计试点,创新旅游产业统计指标、监测、评价体系。由局监督管理科牵头,督促促进木垒县开展旅游全产业统计试点,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局
2017年6月6日
联系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局
联系人:朱殿权 电话:0994-2359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