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得力、马占财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工交财贸类第39号《关于搬迁垃圾处理场的建议》已经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昌吉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位于昌吉市榆树沟镇312国道53公里处,距市区25公里,占地1320亩。项目总投资6371万元,1998年立项,于2002年建厂,2004年10月投入使用。填埋库区设计容量为450万立方米,分四个库区建设使用,目前已有两个填埋库区建成使用,处理规模设计为近期日处理能力450吨,远期日处理为600吨,使用年限为20年。主要承担昌吉市城区,全市10个乡镇集镇区及17纳入美丽乡村计划的自然村、农业开发区、昌吉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活垃圾填埋处置和昌吉州市、阜康市及五家渠的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由于垃圾处理厂所处位置在昌吉高新区规划区内,已影响到高新区的发展,同时也引起了周边居民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不满,新选址建设垃圾处理厂已列入2017年城市建设计划,由市规划局牵头、市住建局配合选址,目前正在选址阶段。待项目选址确定后,按照计划的生活垃圾两种处理模式: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由市政府最终确定处理模式,按照处理模式编制项目可研,环评等前期工作。
感谢您对昌吉州基础建设事业的关心,欢迎您对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31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建局
联 系 人:周阳 城建科负责人
电 话:2343922
抄送:州政府办公室,州人大代表人事委员会,存档。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