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吉军等13位代表:
你们在自治州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工交财贸类第10号《关于将奇台县产业园区纳入工业园区低电价试点的建议》提案我委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面对经济下行压力,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低电价优惠政策,以低电价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吸引企业投资。州党委、政府积极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各项低电价政策,暂停收取高可靠性费用、执行纺织服装企业享受低电价、实施工商同价、对季节性用户按照生产周期收取基本电费、降低自备电厂备容费等,这些政策的落实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为了进一步降低电价,自治区政府自2015年底开展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2016年,参加直接交易客户17户,交易电量86788万千瓦时,平均降价0.069元/千瓦时,客户节约用电成本5984.40万元。
今年,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电力用户具备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企业用电电压等级为10千伏及以上;企业年用电量在500万千瓦时以上等条件的企业均可直接参加交易。目前,参与直接交易用户增加至34家,上半年交易计划11.07亿千瓦时,预计为客户减少电费成本1亿元。
州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现有低电价政策,奇台县产业园区企业符合自治区直接交易条件的,可通过申请参加直接交易实现低电价,节约用电成本。同时州政府积极与自治区对接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直接交易规模和范围,让园区更多中小企业享受直接交易低电价成果。对于不符合直接交易条件的客户,可尝试通过售电公司打包代理的方式使其享受到直接交易低电价政策,电力部门也可以对客户需求进行分析指导,让客户合理选择基本电费执行方式、依据生产性质选择峰谷时段用电等措施降低用电成本。
2017年5月2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 系 人:葛文琳 电话:0994-2342133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人大代表人事委员会,存档(二)昌吉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