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建办〔2017〕4号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站、中心:
2017年,我局共收到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自治州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交办的议案、建议、提案共41件,其中: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4件,政协委员提案27件(后续转办件另行通知)。为做好区、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议案、建议、提案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重要成果,汇集了民情民意民智,凝聚了代表委员的心血。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承办科室要进一步提高对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 重要性的认识,从关注民生、心系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尊重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推进依法建设的高度,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改进方法,提高质量
(一)规范程序,明确办理工作要求。
1.各承办科室要确保自治州人大建议、议案于6月1日前办理完毕,政协提案于8月1日前办理完毕。
2.各承办科室办理议案、建议、提案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为民办实事。一是对有条件解决的,应抓紧时间及时解决;因受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应订出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如实向代表、委员说明原由,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与支持,坚持做到“办前加强联系,办中共商对策,办后报告结果”。二是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要严格分类,并在答复函指定位置标明办理结果的类别(见附件2右上角),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为A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承诺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为B类;所提问题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需解释说明的为C类;所提问题因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或需要向上级反映或留作参考的为D类。三是对答复函列入“B”类的建议、提案,年内承办科室要将落实和办理结果向代表委员及州政府办公室、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委员会、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进行二次反馈。反馈意见表要严格按照格式规范填写。
3.一是各承办科室进行书面答复件时要按规定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出具答复函(见附件2),内容要客观全面,解决意见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切实可行,文字精炼,语气谦和,函件规范统一,由主要领导签发,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电话。二是对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建议,须答复每一位代表(也可以由“领衔”建议人协调联名的附议人一同见面答复);对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须答复领衔的委员;对党派、团体提出的提案,直接答复党派或团体;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科室要重新办理。三是承办科室办结后答复函和征求意见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报送局办公室宁晓燕(一式六份即)。
(二)深入实际,坚持现场解决问题。各承办科室一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把握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的背景、目的和要求,找准问题的症结,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和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调研等方式,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二要高度重视现场办理和二次办理,对于内容相同的建议、提案集中一段时间采取集中办理的方式进行解决。三要对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和提案,积极与承办单位配合、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由主办单位牵头,协办单位共同形成统一的答复函向代表或委员征求意见。
(三)狠抓落实,着力提高办成率。各承办科室要把提高建议、提案的“办成率”和“满意率”作为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对一人或多人联名的建议、提案答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必须与“领衔”建议、提案人见面;对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主要领导必须与全部建议、提案人见面。承办科室要杜绝“重答复、轻落实”或“只承诺、不兑现”现象,真正做到“求实、务实、落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答复率、满意率和办成率。
三、加强督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今年州党委、政府已明确把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承办单位办理意见、建议、提案主要领导与代表、委员见面率作为考核办理工作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逐步推行办理工作量化管理,确保办复率达到100%,答复函件规范化率达到100%,主要领导(与建议、提案的“领衔”代表、委员)见面率100%,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95%以上。局办公室将届时对各承办科室办理结果及领导见面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我局按时完成自治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联系人:吕帆 联系电话:2338495
附件:1.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自治州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委员提案责任分解
2.自治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答复函
3.自治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答复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7日
附件1
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
自治州十二届政协一次会议委员提案责任分解
一、人大议案、建议(共14件)
(一)关于《关于争取木垒哈萨克民族刺绣文化产业园、民族再就业基地按照AAAA级标准打造特色产业小镇项目建设给予政策及项目资金支持的议案》(工交财贸类4号)
责任领导:赵治钧
承办科室:村镇科
具体责任人:曹新林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6月1日
(二)《关于改建和完善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的建议》(工交财贸类12号)
责任领导:陈欢华
承办科室:住房保障科
具体责任人:陈锦明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6月1日
(三)《关于在建筑外墙中推广应用酚醛泡沫保温板的议案》(工交财贸类35号)
责任领导:刘琦
承办科室:建筑业科
具体责任人:王成忠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6月1日
(四)《关于加大牧区抗震定居房扶持力度的建议》(工交财贸类36号)
责任领导:赵治钧
承办科室:抗震防灾科
具体责任人:成小燕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6月1日
(五)《关于搬迁垃圾处理场的议案》(工交财贸类39号)
责任领导:赵云
承办科室:城建科
具体责任人:周阳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6月1日
(六)《关于“电化昌吉”的议案》(工交财贸类42号)
责任领导: 赵治钧
承办科室:供热办
具体责任人:张艳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6月1日
(七)《关于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步发展的建议》(工交财贸类53号)
责任领导:陈欢华
承办科室:房产科
具体责任人:赵丽君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6月1日
(八)《关于公示动态调整采暖费标准的建议》(工交财贸类54号)
责任领导:赵治钧
承办科室:供热办
具体责任人:张艳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6月1日
(九)《关于加强整治和取缔在小区内改变居住房性质,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商业行业行为的建议》(工交财贸类55号)
责任领导:陈欢华
承办科室:房产科
具体责任人:赵丽君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6月1日
(十)《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议案》(工交财贸类57号)
责任领导:陈欢华
承办科室:房产科
具体责任人:赵丽君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6月1日
(十一)《关于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建议》(科教文卫类11号)
责任领导:赵 云
承办科室:城建科
具体责任人:周 阳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6月1日
(十二)《关于要求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开发力度的议案》(农林水牧类1号)
责任领导:赵治钧
承办科室:村镇科
具体责任人:曹新林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6月1日
(十三)《关于将奇台县卡拉麦里金石材进一步在全州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及市政工程建设中推广使用的建议》(其它类3号)
责任领导:赵云
承办科室:城建科
具体责任人:周阳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6月1日
(十四)《呼图壁县关于12·8地震后灾区重建的议案》(其它类11号)
责任领导:赵治钧
承办科室:抗震防灾科
具体责任人:成小燕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6月1日
二、政协提案 (共27件)
(一)《关于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破解城市停车难的提案》(经济建设类5号)
责任领导:陈欢华
承办科室:房产科
具体责任人:赵丽君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二)《关于减免残疾人小区停车费的提案》(经济建设类10号)
责任领导:陈欢华
承办科室:房产科
具体责任人:赵丽君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三)《关于促进奇台县商品混凝土市场良性发展的提》(经济建设类12号)
责任领导:刘琦
承办科室:建筑业科
具体责任人:王成忠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四)《关于加强我州电梯安装质量和管理的提案》(经济建设类13号)
责任领导:陈欢华 刘琦
承办科室:房产科
协办科室:质监站
具体责任人:赵丽君 许刚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五)《关于设立“领导公交日”切实加快城市公交事业发展的提案》(经济建设类14号)
责任领导:赵云
承办科室:城建科
具体责任人:周阳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六)《关于在城区主要道路适量划定停车位的提案》(经济建设类15号)
责任领导:赵 云
承办科室:城建科
具体责任人:周 阳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七)关于进一步加强雾霾治理的提案(经济建设类18号)
责任领导:刘琦
承办科室:安监站
具体责任人:阿不力孜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八)《关于打通飞马转盘四个地下通道出口的提案》(经济建设类22号)
责任领导:赵 云
承办科室:城建科
具体责任人:周 阳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九)关于避免城市道路“拉链式”建设的提案(经济建设类26号)
责任领导:赵 云
承办科室:城建科
具体责任人:周 阳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十)《关于调整昌吉市部分红绿灯设置的提案》(经济建设类27号)
责任领导:赵 云
承办科室:城建科
具体责任人:周 阳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十一)《关于对高层居民楼二次供水设施安全管理的提案》(经济建设类40号)
责任领导:陈欢华
承办科室:房产科
具体责任人:赵丽君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十二)《关于对加强市政公用行业小区二次管网质量监管的提案》(经济建设类43号)
责任领导:陈欢华
承办科室:房产科
具体责任人:赵丽君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十三)《关于对新建 改建未进行验收程序入住的建筑物开展全面清查及整改的提案》(经济建设类44号)
责任领导:刘琦
承办科室:质监站
具体责任人:许刚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十四)《关于设立“煤改气”专项补助资金的提案》(经济建设类47号)
责任领导:赵治钧
承办科室:供热办
具体责任人:张艳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十五)《关于搬迁垃圾站的提案》(经济建设类68号)
责任领导:赵 云
承办科室:城建科
具体责任人:周 阳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十六)《关于加强我州房地产开发商项目开发、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房产销售环节监管的提案》(经济建设类97号)
责任领导:陈欢华
承办科室:房产科
具体责任人:赵丽君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十七)《关于解决昌吉市城市供暖中存在问题的提案》(政法综合类2号)
责任领导:赵治钧
承办科室:供热办
具体责任人:张艳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十八)关于由街道办、社区主导和督促、加快设立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提案(政法综合类5号)
责任领导:陈欢华
承办科室:房产科
具体责任人:赵丽君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十九)《关于对学校医院周边流动摊贩加强管理的提案》(政法综合类14号)
责任领导:赵 云
承办科室:执法支队
具体责任人:沈江明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二十)《关于取缔物业服务企业收费停车占用费的提案》(政法综合类16号)
责任领导:陈欢华
承办科室:房产科
具体责任人:赵丽君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二十一)《关于对清真寺建筑规模加强管理的提案》(政法综合类17号)
责任领导:赵云
承办科室:审图中心
具体责任人:张立新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二十二)《关于加强对昌吉州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的提案》(政法综合类18号)
责任领导:陈欢华
承办科室:房产科
具体责任人:赵丽君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二十三)《关于延安路和北京路上下班高峰期堵车问题的提案》(政法综合类23号)
责任领导:赵云
承办科室:城建科
具体责任人:周阳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二十四)《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监督力度 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的提案》(政法综合类34号)
责任领导:陈欢华
承办科室:房产科
具体责任人:赵丽君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二十五)《关于改进昌吉市交通秩序的提案》(政法综合类43号)
责任领导:赵云
承办科室:城建科
具体责任人:周阳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二十六)《关于解决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的提案》(政法综合类3号)
责任领导:陈欢华
承办科室:房产科
具体责任人:赵丽君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二十七)《关于优化供热服务的提案》(政法综合类49号)
责任领导:赵治钧
承办科室:供热办
具体责任人:张艳
办理完成时限:2017年8月1日
附件2 (A、B、C、D 类)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 号 签发人:
对自治州×届人大(政协)×次会议 类 号
建议(提案)的答复
×××等×位代表(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 类 号《关于 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
(×××局、委、办印章)
×年×月×日
联系单位:
联系人:××× 电话:×××
抄送: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人大代表人事委员会(或州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存档(二)。
(印发单位名称) 200×年×月×日印制
附件3
自治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答复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代表(委员)姓名 |
等人 |
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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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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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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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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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情况的总体评价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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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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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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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
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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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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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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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和答复情况的意见建议: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
注:此《征求意见表》由承办单位负责发放并回收。
昌吉回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