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东明 陈浩两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鉴于张东明、陈浩两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东明同志任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20年9月起计算;

陈浩同志任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20年9月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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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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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东明 陈浩两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0 17:21:3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21-000223 信息来源: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10-10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21〕9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张东明 陈浩两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鉴于张东明、陈浩两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东明同志任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20年9月起计算;

陈浩同志任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20年9月起计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