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晓霞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州行政学院: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晓霞同志任州行政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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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晓霞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2 19:05:2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21-000158 信息来源: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7-02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21〕7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刘晓霞同志任职的通知

州行政学院: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晓霞同志任州行政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