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新安 章启新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州公安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新安同志任州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章启新同志州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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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新安 章启新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6 18:08:2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21-000130 信息来源: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3-26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21〕4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李新安 章启新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州公安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新安同志任州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章启新同志州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