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涛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州公安局:

鉴于刘涛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涛同志任州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副县级),任职时间自2019年8月起计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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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涛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1 09:54:1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20-000209 信息来源: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9-11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20〕9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刘涛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州公安局:

鉴于刘涛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涛同志任州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副县级),任职时间自2019年8月起计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