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艳杰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次
州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局(州环境监察支队、州节能监察局、州节能监察大队):
鉴于余艳杰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余艳杰同志任州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局(州环境监察支队、州节能监察局、州节能监察大队)局(队)长,任职时间自2019年4月起计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6月6日
上一篇:
关于梁建 韩黎辉两...
下一篇: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