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郝建刚 冀原江两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州公安局:

鉴于郝建刚 冀原江两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郝建刚同志任州公安局警令部主任,任职时间自2019年4月起计算。

冀原江同志任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任职时间自2019年4月起计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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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郝建刚 冀原江两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6 12:49:5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20-000137 信息来源: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6-06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20〕6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郝建刚 冀原江两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州公安局:

鉴于郝建刚 冀原江两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郝建刚同志任州公安局警令部主任,任职时间自2019年4月起计算。

冀原江同志任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任职时间自2019年4月起计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