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郝建刚 冀原江两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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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安局:
鉴于郝建刚 冀原江两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郝建刚同志任州公安局警令部主任,任职时间自2019年4月起计算。
冀原江同志任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任职时间自2019年4月起计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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