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华 黄小谷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次
州民政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彭华同志任州民政局副局长(正县级);
免去黄小谷同志州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6日
上一篇:
关于郭仲秋 吕永宗...
下一篇: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