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希峰等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州公安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希峰同志任州公安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

免去郑延东同志州公安局警卫处处长职务;

免去刘肖文同志州公安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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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希峰等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8 18:25:2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20-000070 信息来源: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3-28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20〕2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张希峰等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州公安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希峰同志任州公安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

免去郑延东同志州公安局警卫处处长职务;

免去刘肖文同志州公安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