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牛红明 杨以林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州矿山救护大队: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牛红明同志为州矿山救护大队大队长,聘期三年(2019年11月至2022年11月),试用期一年;

解聘杨以林同志州矿山救护大队大队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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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牛红明 杨以林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7 16:10:3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20-000015 信息来源: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2-07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19〕166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牛红明 杨以林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州矿山救护大队: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牛红明同志为州矿山救护大队大队长,聘期三年(2019年11月至2022年11月),试用期一年;

解聘杨以林同志州矿山救护大队大队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