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新旭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州公安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蔡新旭同志任州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县级),免去其州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张加宁同志任州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刘涛同志任州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陈彬同志任州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副县级);

  免去潘正国同志州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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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蔡新旭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07 17:21:5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19-000158 信息来源: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8-07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19〕15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蔡新旭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州公安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蔡新旭同志任州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县级),免去其州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张加宁同志任州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刘涛同志任州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陈彬同志任州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副县级);

  免去潘正国同志州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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