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新军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新军同志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哲同志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铭同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卢雪岭同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曲宝乐同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4日      

网站支持IPv6
当前页面:首页 »  政务公开 »  干部任免
关于刘新军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28 18:28:4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19-000052 信息来源: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01-28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19〕2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刘新军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新军同志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哲同志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铭同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卢雪岭同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曲宝乐同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