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延东 马国鹏两名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次
                            
                        州公安局:
鉴于郑延东、马国鹏两名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郑延东同志任州公安局警卫处处长,任职时间自2017年6月起计算;
马国鹏同志任州公安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17年6月起计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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