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春 王作鹏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州公安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周春同志任州公安局调研员;

免去王作鹏同志州公安局警令部主任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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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春 王作鹏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5 11:08:0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18-000424 信息来源: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8-12-15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18〕7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周春 王作鹏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州公安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周春同志任州公安局调研员;

免去王作鹏同志州公安局警令部主任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