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建琪 岳欣两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次
州公安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杨建琪同志州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岳欣同志州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
上一篇:
关于张建同志职务任...
下一篇: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任...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