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旭青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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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高旭青同志为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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