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环境监测站: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高云同志为州环境监测站站长,聘期三年(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试用期一年;
解聘邵明同志州环境监测站站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
州环境监测站: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高云同志为州环境监测站站长,聘期三年(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试用期一年;
解聘邵明同志州环境监测站站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
| 索 引 号: | CJZ001/2017-000302 | 信息来源: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7-07-06 |
| 文 号: | 昌州政任免〔2017〕7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高云 邵明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州环境监测站: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高云同志为州环境监测站站长,聘期三年(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试用期一年;
解聘邵明同志州环境监测站站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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