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振 钟建春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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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行政学院: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振同志任州行政学院副院长;
免去钟建春同志州行政学院副院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2日
抄送:福建省委组织部,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
州党委组织部、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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