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局(州环境监察支队、州节能监察局、州节能监察大队):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刘晓风同志州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局(州环境监察支队、州节能监察局、州节能监察大队)局(队)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9日
	
	
	
	
	
	
	
	
	
	
	
	
	
	
	
	
	
	
	
	
	
	
	
抄送: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州党委组织部、
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环境保护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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