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安局: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周明同志任州公安局副局长;
韩兵同志任州公安局副局长(兼);
免去韩勇同志州公安局副局长、调研员职务;
免去李生波同志州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蒋东明同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李德忠同志州公安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严建国同志州公安局警卫处处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9日
抄送: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州政法委,州党委
组织部、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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