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新明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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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教育督导室:
经自治州十五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范新明同志州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9日
抄送: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州党委组织部、
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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