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新梅 刘其玲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0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柳新梅同志为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聘期三年(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解聘刘其玲同志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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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新梅 刘其玲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03 09:53:2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17-000027 信息来源: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2-03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16〕9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柳新梅 刘其玲两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柳新梅同志为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聘期三年(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

解聘刘其玲同志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