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新旭等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0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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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安局: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蔡新旭同志任州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翟海波同志任新疆网络监控处置中心昌吉州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作鹏同志任州公安局警令部主任;
丁图新同志任州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支队长;
免去陆文兴同志州公安局警令部主任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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