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振刚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0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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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公安局:
鉴于李振刚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振刚同志任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任职时间自2015年11月起计算。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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