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振新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州城乡规划管理局: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振新同志任州城乡规划管理局总规划师,试用期一年。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日






















抄送: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州党委组织部、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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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振新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8 19:00:0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16-000055 信息来源: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10-18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16〕7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张振新同志任职的通知

州城乡规划管理局: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张振新同志任州城乡规划管理局总规划师,试用期一年。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日






















抄送: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州党委组织部、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