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世钢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州一中: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蔡世钢同志为州一中副校长,聘期三年(2016年8月至2019年8月)。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日






















抄送: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州党委组织部、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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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蔡世钢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8 19:06:1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16-000061 信息来源: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10-18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16〕8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蔡世钢同志任职的通知

州一中: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聘任蔡世钢同志为州一中副校长,聘期三年(2016年8月至2019年8月)。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日






















抄送: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州党委组织部、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