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柴有忠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州水利管理总站(州"500"水库受水区配水工程管理局):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解聘柴有忠同志州水利管理总站(州"500"水库受水区配水工程管理局)副站(局)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8日






















抄送: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州党委组织部、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水利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29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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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柴有忠同志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30 17:47:54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000001/2016-000369 信息来源: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8-30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16〕6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柴有忠同志免职的通知

州水利管理总站(州"500"水库受水区配水工程管理局):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解聘柴有忠同志州水利管理总站(州"500"水库受水区配水工程管理局)副站(局)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8日






















抄送: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州党委组织部、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水利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29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