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王瑛同志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李凤萍同志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调研员;
江洪波同志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调研员;
洪涛同志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赵义勇同志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周勇同志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徐煜同志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
陈文卿同志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调研员。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8日
抄送: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州党委组织部、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29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