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振宇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30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高振宇同志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8月5日






















抄送: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州党委组织部、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5日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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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振宇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30 17:49:5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000001/2016-000371 信息来源: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8-30
文  号: 昌州政任免〔2016〕7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高振宇同志任职的通知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高振宇同志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8月5日






















抄送: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州党委组织部、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5日印制